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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法院2023-2024年度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7-18 04:27:41人气:

  

宿迁法院2023-2024年度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7月15日,宿迁中院举办“破产审判专业化提档升级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沙龙活动,通报了全市法院2023-2024年度破产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7个案例集中体现了宿迁法院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创新实践,显示了破产审判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优化资源配置中的特有功能。

  江苏某环境艺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22日,系某开发区内的一家从事智能垃圾分类和无线充电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到维修一体化解决方案的企业,拥有一系列知名品牌。新冠疫情后,因合作单位资金紧张,到期货款及服务费未能收回,部分债权人陆续起诉,引发银行停止续贷支持,导致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困难,智能垃圾分类业务处于随时停摆的风险状态。宿豫法院对该公司法律体检后认为,该公司自身具备良好的运营条件,稳定的管理团队,亦没有过重的历史“包袱”,对其进行重整救治具有可行性。2024年5月22日,宿豫法院在企业所在开发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启动对该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协助该公司与各类债权人充分沟通协调重整中的公司经营方案、债务清偿方案、监督管理方案等事项,顺利完成预重整工作。2024年8月28日,宿豫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因该公司的运营关系到民生问题和城市形象,为及时招募投资人,盘活企业,企业所在开发区管委会利用招商平台和招商渠道,积极对接意向战略投资人并参与洽谈,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2024年10月11日,宿豫法院召开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024年10月23日,宿豫法院裁定批准该公司重整计划。2024年10月30日,南京某公司正式成为重整投资人,并支付首批重整投资款。目前,该公司正在按照重整计划逐步优化运营模式并扩大经营规模,有序清偿各类债务。

  本案是人民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推动有价值企业挽救和重整与招商一体推进,践行“招破一体”理念的典型案例。

  一是精准识别企业重整价值,实现对危困企业拯救工作的前置化。对该公司先行采取预重整工作,将重整基础工作前置,给予各方主体充分自主沟通协商时间,以消除直接进入重整程序后的不确定性。

  二是制定灵活清偿方案,有效保障民生和企业脱困。预重整初期,该公司资金十分紧张,无法发放工资。宿豫法院协调指导管理人与运营款质权人进行谈判,最终质权人同意将设定质权的部分款项先行用于发放工人工资和缴纳社保,质权人代为垫付的工资作为职工债权、社保债权进行申报,有效解决了职工的燃眉之急。

  三是深化府院联动,推动“招破一体”,为重整救治提供有力政策支持。宿豫法院与开发区管委会、各职能单位进行深入对接,专题研究战略投资人的引进等问题。开发区管委会多次派人走访意向战略投资人,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让战略投资人放心、安心投资,最终战略投资人提供2000万元的投资,为该公司盘活市场资源,占领新的市场,重新焕发生机活力提供了坚强保障。

  泗洪县某发电有限公司系一家新能源企业,成立于2013年11月21日,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由于资金链断裂,陷入经营困境,该公司对其所负债务不能按期履行,因拖欠维修费用,其所有的25台风机中可以正常运行的寥寥无几,职工工资亦存在拖欠情形,公司运行举步维艰。2020年10月,泗洪法院依申请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

  经调查,该公司100%控股股东尚具备经营能力,能够产生一定营业收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是获得国家、省发改委批准的新能源项目,有一定行业资源等优势,其现有风机全部投入使用发电后,并入国家电网出售,具有一定市场价值,泗洪法院经研判认定其具备挽救价值并于2021年2月5日决定对泗洪高传风电公司进行重整。重整计划启动后,泗洪法院指导管理人有序开展重整工作,委托相关单位对风机及升压站配套设备等进行维修,于2021年12月组织进行桁架塔验收工作,于2022年1月组织进行并网前质检工作。泗洪法院派员参与桁架塔及并网前质检验收会,指导管理人办理购售电合同以及并网调度协议。后经过多方努力,于2023年4月成功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为保障重整企业安全生产,2022年春节前,泗洪法院派员对重整企业的安全生产、值班看守、人员保障等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及慰问。为招募合格的重整意向投资人,指导管理人制作《泗洪县某发电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并依托京东拍卖的专业资产推介功能,高效完成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2023年2月10日,北京某公司经评审以1.55亿元的价格取得该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公司重整成功。

  本案是通过破产重整,依托“互联网+”精准施策,成功挽救停产新能源企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

  一是精准施策助力陷困企业重获生机。本案中,泗洪法院针对有发展前景的新能源被执行企业,依托“执破融合”机制,在督促履行阶段,引导债权人直接申请破产,及时、精准的将案件导入重整程序,同时根据该公司运营情况、资产情况、市场前景进行分析,制定行而有效的重整计划。在重整后,新投资人偿债资金全部到位,化解了巨额债务危机,盘活了企业的资产,保全了新能源企业的营运价值,让企业重新焕发生机。

  二是“互联网+”大流量优势助力破产重整。该公司经营的风电项目,本质上属于优质项目,但“酒香也怕巷子深”,最大限度对外公告招募重整投资人、让更多人知道进而了解该项目显得尤为重要。在重整投资人招募上,重整信息网的曝光面比较有限,而京东破产强清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资产推介服务,设立独立的投资人招募板块,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精准撮合,具有强大的流量和技术优势,管理人依托京东拍卖的专业资产推介功能,开展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公告期内,多位意向投资人通过浏览公告内容联系管理人了解案件情况、开展尽调工作,对投资人招募工作产生了较大的推进作用,高效地为该公司招募到合适的重整投资人。

  三是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首先,巨额债务得以化解。该公司累计确认债权近6亿元,企业重整成功,有效化解了巨额债务。其次,充分维护社会稳定。重整启动后,投资人留用了该公司现场全部员工,并将在当地继续吸收工作人员,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再次,税收收入促进经济发展。该公司一期项目优化升级后预计年收入达到6000万元,年纳税额预计800万元;如二期项目被顺利盘活,两期项目年收入将达到1.2亿元,年纳税额预计2000万元,为当地贡献大量税收,有效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最后,企业的持续发展响应了国家政策。该公司经营项目为风力发电,重整符合当前国家新能源发展的趋势,有利于地方生态可持续发展。

  宿迁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31日,其开发的某服装城项目规模较大。由于公司资本投入不足,企业长期处于高负债、高杠杆经营模式,加之疫情影响使得该公司商品房销售和回款面临重重阻碍,引起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到期债务。2021年11月2日,泗阳法院依该公司申请裁定受理其破产重整案。因该公司的重整计划不具有可行性,且其经营状况、财产状况不断恶化,缺乏重整价值。2022年3月18日,泗阳法院依管理人申请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该公司破产。其后,泗阳法院指导管理人及时拟定破产财产处置变价方案,后获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但在变价过程中,除零星商铺网络拍卖成交外,其他房产数次拍卖均流拍。

  泗阳法院经过深入分析调研,了解到破产财产处置困难的原因,一方面是商铺面积大,起拍价高,另一方面是部分意向购买人因资金不足不能参拍。为化解困境,泗阳法院积极探索,开创性提出“破拍贷”交易模式。“破拍贷”业务主要是为在破产企业的不动产资产处置中,向符合贷款条件的竞买人提供信贷,不动产登记中心为竞买人同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在可行性论证中,泗阳法院及时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先后与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多次会商研讨,达成共识。泗阳法院与泗阳农商行签订了《破产财产网上拍卖贷款合作协议》,与泗阳资规局会签了《关于破产企业不动产办理登记事项的操作指引》,在泗阳县正式推出全国首创的“破拍贷”业务。通过“破拍贷”业务的开展,该公司目前拍卖成交多套商铺,成效显著,打破了财产处置僵局,实现了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推进了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本案是人民法院运用府院联动机制,积极探索破产财产处置方式,将金融产品开创性地引入破产财产拍卖处置的典型案例。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

  一是人民法院及时介入,科学判断案情,在财产处置受阻的第一时间开展分析调研,找出问题症结,为解决财产处置中的难题进行有益探索,找寻可行路径,促进“破拍贷”交易模式的推出。

  二是深化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本案《合作协议》《操作指引》等规范文件的签订实施是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的体现,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在企业破产处置中的职责,司法权与行政权相互赋能,有效防范、化解财产处置以及财产过户程序中的风险。

  三是首创服务于破产审判不动产处置专项金融信贷产品“破拍贷”业务,该业务系全国范围内首个破产金融信贷产品,该产品的投放,极大提升了破产财产处置效能,实现破产闲置资源的盘活利用,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某医院系2005年5月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一家涵盖多科室的专科医院。因医院收入不足以覆盖开支,资金链断裂,导致医院运营陷入困境。2023年11月15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某医院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令宿城法院审理。

  宿城法院主动对接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迅速启动府院联动机制。一是多部门协同。组建由卫健委、信访局、律师事务所等组成的清算组,建立“日调度、周会商”机制,统筹债权审查、资产处置与职工安置。卫健委全程参与医疗资质核查,确保诊疗服务不中断。二是创新采取“整体拍卖+运营托管”式资产处置模式。针对医院设备专用性强、整体价值高的特点,采用“整体拍卖+运营托管”方式,资产经网络拍卖成交;拍卖期间由国有医疗集团托管运营,保障住院患者持续治疗。三是职工安置“双轨并行”。优先清偿638.57万元职工债权,清偿率100%;引导买受方与225名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龄连续计算,社保无缝续接。

  一是构建“医疗行业特需型”府院联动机制。针对医院公益属性,建立卫健部门主导的专项联动框架:卫健委负责资质维护与医疗质量监管,保障清算期间诊疗服务零事故;人社部门牵头化解欠薪引发的风险;国资平台提供托管资金支持,避免资产贬损。

  二是创新“诊疗持续+职工稳定”双重保障模式。患者权益兜底保障,通过托管运营协议,明确住院患者治疗衔接方案,避免强制转院风险,体现司法人性化。职工权益优先实现,采用“解除劳动关系+新主体承接”方式,确保职工职位、待遇、工龄“三不变”,从源头化解225名医务人员失业风险。

  三是探索“医疗资源优化配置”的破产路径。将医院规划纳入区域卫生布局,由国有公司收购并转型为全科医院,补齐区域医疗短板,实现公益服务提质扩容。

  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效农业的乡镇企业,拥有多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公司主要经营果蔬种植、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业务。2024年年初,因大范围雨雪冰冻灾害,导致该公司种植大棚垮塌,公司陷入经营困境,引发大量诉讼案件。宿迁经开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据债权人的申请,将该公司移送破产审查。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该公司表示愿意继续筹措资金挽救企业,向法院申请重整,并且提出了继续生产经营、分期清偿债务的初步重整方案。经开区法院经审查认为,通过重整程序可以充分保障职工利益,提高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促进高效农业发展,带动乡村振兴,遂裁定将该公司转入重整程序。2024年11月26日,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12月5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破产清算程序。目前,该公司已恢复生产经营。

  本案是人民法院贯彻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理念,通过司法程序挽救企业、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典型案例。

  一是“执破融合”。在执行程序中,充分了解企业陷入困境的原因及恢复经营的意愿,及时将资不抵债的企业移送破产审查,没有将企业现有资产“一卖了之”。

  二是“放水养鱼”。在破产程序中,法院指导管理人与债权人、债务人对债权的清偿期限进行充分协商,采用分期清偿的方式缓解企业的资金筹措压力,促成企业边经营边偿债。

  三是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农业企业对于带动农民就业,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本案中,通过重整程序成功挽救了暂时陷入经营困境的农业企业,充分保障了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经营期间投资建设了某项目,该项目位于某县主城区,用地总面积近6万㎡,房产总建筑面积2万余㎡,后因公司资金链断裂等原因,经营陷入困境,小区也随之“烂尾”。考虑到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公司名下有房产、土地等有价值的资产,具备较大的挽救价值,2024年4月9日,沭阳法院根据该公司申请,决定对该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预重整期间,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临时管理人基本完成了债权审查、资产核查、预估工作,并依托府院联动,解决了投资人招募等难题,临时管理人据此拟定了预重整方案,通过预表决方式获得了债权人分组表决通过。2024年10月18日,沭阳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重整申请。2024年11月27日,管理人向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并经分组表决通过。2024年12月13日,沭阳法院裁定批准该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该公司重整程序。目前,投资人已实际注入资金,积极准备复工。

  本案是综合运用预重整转重整制度,拯救危困房地产企业,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典型案例。

  一是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优势,解决相关问题,推进重整进程。人民法院主动对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会商重整事宜,争取各方支持,研究解决投资人招募、单栋楼房竣工验收交付、信访维稳等难题,顺利推进重整进程。

  二是优先采用预重整方式,实现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有效衔接,最大限度降低重整成本和提高重整成功率。通过在预重整阶段开展前期工作,管理人制定预重整方案,并采取预表决的方式事先征求债权人意见,以此为基础完善重整方案,大大降低了破产重整成本,提高了重整成功率。

  三是采取存续式重整方式,由投资人出资参与完成续建工作,有力保障所有购房者实现房屋交付,实现“保交楼、稳民生”的效果。在重整状态下进行续建并出售房产,最终可分配的财产价值约7.18亿元,确保各类债权人利益最大化,防范企业破产带来的社会风险,充分彰显了破产审判的制度价值和社会责任。

  江苏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啤酒盖设计与加工等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企业,拥有多个知识产权,完整的生产与销售网络,180余名在职职工。新冠疫情后,因上下游企业生产原材料供应时常中断,该公司无法正常生产经营,部分债权人陆续提起诉讼,引发银行暂停续贷业务,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并陷入经营危机。因该公司自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质量过硬的产品、完整的销售网络以及稳定的管理团队,在业内拥有良好的信誉,历史上没有“包袱”,宿迁中院对该公司进行法律体检和把脉问诊后认为,对该公司进行重整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2023年10月22日,法院启动对该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协助该公司与各类债权人充分沟通协调,共同制定公司经营方案、债务清偿方案、监督管理方案等事项,顺利完成预重整工作。2024年8月3日,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重整申请。该公司股东及出资人与管理人一起,积极引进战略投资人并参与洽谈,积极主动向属地政府汇报并争取主管部门的支持,与主要债权人协商后制定较为稳妥的重整计划。2024年12月30日,宿迁中院裁定批准该公司重整计划,福建某公司正式成为重整投资人,并支付首批重整投资款。目前,该公司正在按照重整计划优化运营模式并扩大经营规模,有序清偿各类债务。

  “九游娱乐的安全性怎么样?”

  本案是人民法院通过推动有价值企业自救和重整,践行“企业自救、法院助力”理念的典型案例。

  一是强化府院联动,精准识别企业重整价值。法院和属地政府紧密配合,从企业成熟稳定的市场、相对完整的技术团队、较为先进的生产配套以及对属地上下游企业的有力带动等因素认定重整价值,并采用预重整方式给予各方主体沟通协商的时间和空间,为重整计划的通过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是债务清偿灵活,实现债务清偿和生产经营双向互动。考虑到公司债务规模和性质较为复杂,在保障职工权益和企业脱困的同时制定灵活清偿方案,在保障生产经营不受干扰的同时赋予债权人极大的自主选择权:可选择一至六年不同年份的受偿率,选择六年清偿的,清偿率从3.61%提高至60%。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增强企业重整的信心和决心。坚持挽救优先的破产审判理念,在走访企业和法律体检过程中强化破产保护的法律宣讲。对于存在重整意愿和价值的危困企业,法院协同属地政府开展重整价值的分析判断,借助招商引资等引进战略投资人,实现行政帮扶和司法挽救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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