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积极探索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模式,不断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推进科学立法。摸清省内垃圾分类顽疾症结,形成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旨在解决部门职责、设施建设、监督管理等问题。
夯实法律责任。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印发《关于依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压实政府、部门、单位(社区)和个人等垃圾分类法律责任。推动全省11个市区中3个市出台条例、8个市区制定管理办法。
严格监督执法。配合省人大开展“一法一条例”检查,推动落实固废法和省固废条例中垃圾分类要求。指导各市加大垃圾分类执法力度,2024年度立案处罚垃圾分类违法违规行为2616起、涉及415.6万元。
省市规划引领。省委召开常委会,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深化改革重要举措,省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调度会、现场会专题研究推进措施。印发《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2019~2025年)》,从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及前端减量、后端资源利用等方面细化任务要求。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编制指南》地方标准,指导市县科学编制“十五五”专项规划。
标准制度规范。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地方标准,制定16条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工作措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工作方案,持续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水平和资源回收能力,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80.8%,回收利用率达39%。
强化以点带面。会同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省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打造形成6类34个各具特色的区县分类样板、59个党政机关公共机构试点单位,以此带动全省垃圾分类工作。
强化资金支持。设立每年1亿元的省级专项资金支持试点建设,已累计下达5亿元,带动地方配套、投资56.6亿元。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对接世界银行,获批2.5亿美元塑料污染治理项目贷款,用于塑料污染物减量、回收利用、城乡环卫一体化等项目建设,推进补齐垃圾处置设施短板。
强化经验推广。发布试点建设工作系列纪实,总结试点经验,召开试点建设现场会,编印推广《试点建设经验汇编》。将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两中心一点”建设运营等试点建设工作经验制度化并列入省级条例条款。
加强志愿服务。印发省级志愿服务发展方案,将志愿队伍建设纳入条例内容,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引导员、监督员三支队伍建设,全省登记志愿者队伍1486支、6.02万人,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服务群众面对面”活动。
加强培训教育。建立年度培训制度,组建省级讲师团队面向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从业人员授课,宣贯法律法规政策,提高业务水平。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校园生态环境宣传实践月活动,倡导师生落实垃圾分类法定义务。
加强宣传引导。在“学习强国”“秦住建”等新媒体设立《垃圾分类知识小百科》专栏,编印垃圾分类专刊,打造公交、地铁特色宣传名片,开放89座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态势。
近日,甘肃省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3部门联合发布《兰州市地下车库(车位)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有效期两年。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
“好房子”在今年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造“好房子”,是政策层面的决策部署,也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更应成为企业的主动选择。“好房子”建设不是一句口号,应在系统行动方案规划中积极稳步推进,唯其如此,我们才能离美好居住生活越来越近。
自今年启动完整社区建设试点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以“人民需求”为导向,聚焦便民服务、民族团结、智慧治理三大核心,打造了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社区样板。
河北邯郸素有“中国成语典故之都”的美誉,邯郸道历史文化街区便是这座“成语宝库”的生动注脚。街区通过沉浸式文化体验升级、科技元素深度植入、多元业态融合创新三大维度,打造兼具历史厚重感与现代潮流感的新地标。
近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支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围绕资金保障、市场主体培育、产品开发、品牌培育、人才建设等方面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通报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名单
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助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全社会文明程度——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在重庆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