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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镇海街道办事处委托,福建省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2025年度镇海街道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屋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025年度镇海街道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屋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莆田市荔城区玉锦雅居1号楼21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8日9 :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2.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形式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低于贰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承办: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电话Email: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