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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600133):东湖高新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发布时间:2025-05-30 04:33:21人气:

  

东湖高新(600133):东湖高新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安排如下: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A座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9、公司2025年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议案;

  1、截至2025年5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登记;股东可以电话、传线、股东单位代表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公司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5、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A座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会议资料(为便于材料使用,会议资料中议案落款日期均使用会议召开当日日期)

  本议案有关内容详见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年度报告摘要。

  现向各位报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7.05%,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起公司不再将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期末资产总额188.06亿元,较期初减少1.53%。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8.60亿元,较期初减少0.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07%。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483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0.0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94%,较上年同期减少8.40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06%。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36亿元。

  报告期内,环保科技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0.4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16%,主要是报告期内烟气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和水环境治理收入减少所致。园区运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3.0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65%,主要是报告期内交付面积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2亿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483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94%。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完成转让湖北路桥66%股权,确认相关投资收益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对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约6.32亿元;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上年同期公司转让湖北路桥66%股权的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32.61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34.9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54亿元,主要是2023年12月起公司不再将湖北路桥纳入合并范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9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72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收到转让湖北路桥66%股权尾款和公司收回参股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14亿元,主要是主要是2023年12月起公司不再将湖北路桥纳入合并范围。

  1、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本年度现金分红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68,256,655.0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66,239,8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5,929,579.3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75,929,579.38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31%。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披露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九游娱乐的安全性怎么样?”

  2024年,公司围绕“传统业务抓增量,新兴业务育新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6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2亿元,同比增长13.06%。三大主业上,强化环保科技“主干”之业,气水固碳多赛道齐发展,利润增长引擎作用显著增强,科创属性显著提升,光谷环保成功入选湖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发展园区运营“主责”之业,做优园区运营商,做强产业培育商、产业服务商、产业投资商,荣获“2024年中国新质生产力产业运营商”全国第二、园区运营综合实力位列全国第四;提升数字科技“主育”之业,加强顶层谋划,新增数字科技业务板块作为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公司旗下索元数据、科讯智园等科创主体市场影响力逐渐增强,逐步实现技术输出向价值创造转化。

  环保科技板块以“国内一流综合性环保服务商”为战略导向,坚持抓增量与促转型两手抓,通过整合资源协同发展,持续拓展新兴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完成营业收入20.43亿元。

  大气治理业务分别以光谷环保和泰欣环境为实施主体,耕植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烟气综合治理BOT业务以及垃圾焚烧发电、水泥、化工等行业烟气综合治理EP/EPC业务。

  以光谷环保为主体经营的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烟气治理项目14个,非电烟气治理BOT项目1个,2024年均安全平稳达标运行,累计完成脱硫电量661.37亿度;实现营业收入8.75亿元,两大在建工程——新疆天池能源五彩湾2×660MW烟气脱硫BOT项目1#、2#机组,新疆特变电工楼兰2×350MW热电联产烟气脱硫BOT项目1#、2#机组于2024年第四季度按期转入商业运行,进一步稳固和拓展了存量项目经营指标基本盘。

  泰欣环境因上年结转存量项目减少,同时鉴于垃圾焚烧烟气治理已由高速增长转向平稳增长的行业属性,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32亿元,净利润7,490万元。泰欣环境积极应对行业增速下降的现状,持续延伸烟气综合治理EP/EPC业务链条至火电、钢铁、水泥、冶炼、石油化工等非垃圾焚烧烟气治理项目,全年中标签约项目33个,完成合同额8亿元;不断巩固专业能力,获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坚持轻重资产结合、建设与运营并重发展思路,向垃圾焚烧发电、可燃气回收利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转型升级,成功开辟固废处置新的增量市场。

  水务治理业务致力打造于水务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全产业链,以“投资驱动,技术和运营并重”为指导思想,加强运营项目精细化管理,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7亿元,同比增长9.07%。

  持续扩大市场覆盖,成功中标签约仙桃市城东污水厂3万吨扩容、湖北咸宁市嘉鱼县全域供水一体化EPC+O项目、监利医药化工园区、鄂州梧桐湖水厂等23个项目,新签合同额8.77亿元。

  2024年,公司依托旗下光谷环保BOT项目运营经验和泰欣环境领先的技术优势协同发力、联合拓展,继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后,新中标广西河池东巴凤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上述三个发电项目均在投资建设期内,建成后垃圾处理量合计为1000吨/日。

  “双碳”国策实施以来,公司依托旗下技术研究院,积极培育低碳规划、碳资产管理等前后端技术能力,谋划自身项目碳资产开发。报告期内节能降碳领域项目整体情况如下:

  一是零碳园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报告期内,开工建设项目13个,其中,海口生物城、佩尔芯中心低碳园区项目一期工程、软件新城低碳园区项目一期工程、东湖高新木兰智汇谷低碳园区一期项目、软件新城能源站节能改造项目完工,转入商业运营。以海口生物城为主体实施的双碳智慧管理平台完成了产品总体开发,启动了系统的测试与优化工作。持续推进绿色低碳智控系统建设工作,形成以智控系统作为基本架构的智慧能源产品综合解决方案,编制《零碳园区建设团体标准》,建立行业规范。

  二是碳咨询业务实现全产业链贯通。报告期内,中标安徽皖丰长丰县林业产业链业务落地。同时,已实施的2个碳盘查和碳汇评估项目正在稳步推进过程中。

  三是工业节能领域取得新突破。中标山东临沂国铭铸管综合能效提升节能减碳改造——高炉富余煤气超高温超高压发电EMC项目,项目总投资1.54亿元,为公司在工业节能EMC业务领域的首个项目,进一步丰富了公司节能降碳业务范围。项目于2024年6月进入工程建设期,预计在2025年竣工,投入商业运营。

  2024年,园区运营板块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积极融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战略机遇期,锚定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关键细分领域,着力打造科创能级跃升,围绕做优园区运营商,做强产业培育商、产业服务商、产业投资商的发展目标精准施策。报告期内,园区运营板块开发及运营园区46个,实现营业收入13.01亿元,较上年增长7.65%。具体措施如下:(1)多措并举质效双升,夯实经营发展之基

  2024年,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挑战,园区运营板块多措并举,以专项激励政策激发招商活力、“一类一策”促进招商去化,全年完成招商总面积47.2万方,其中销售类招商面积28.4万方,租赁类招商面积18.8万方,截至报告期末园区物业总在租面积55万平方米。全年招引企业中,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占比75.4%。全年新开工建筑面积81.44万平方米,竣工建筑面积54.39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加41.49%,取得省、市级各类工程建设荣誉17项。

  2024年,园区运营板块统筹内部资源优化配置结构,以“全周期经营思维”指导投资拓展及区域业务投资布局,锚定智能制造、生命科技及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武汉主城区及海南自贸港,先后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汉阳区、青山区、海口高新区落地4个产业园区,全年新增土地储备面积38.29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共持有待开发土地面积178.45万平方米,各类物业载体在建面积达46.3万平方米,业务版图持续壮大优化。

  公司产业投资业务主体为东湖股权,以基金和直投形式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推动资本和产业深度融合,现有6支产业基金覆盖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重点针对园区优质企业进行价值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管理基金规模近本、江夏区政府旗下江夏科投新组建两只产业投资基金。投资项目中1家科创板上市(达梦数据),投资项目禾元生物进入IPO审核阶段,翰思艾泰提交港交所审核,滨会生物和里得电科分别提交新三板申报,21家入选各级金种子企业,22家入选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60%投资企业入选瞪羚企业。

  报告期内,园区运营板块围绕企业发展和产业培育,深耕科技服务领域、持续提升运营服务能力,在全国打造、运营浙江省生物医药孵化器、创魔方、e+海创园、e+空间等多个孵化平台,通过搭建创业孵化服务、创业培训、科技创新培育、创业投融资等平台,为发掘孵化科技企业、培育发展战略产业提供了“源头活水”,构建了“孵化-加速-产业化”良性生态闭环。

  暨2023年公司剥离工程建设板块之后,经审慎谋划,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展战略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明确增加数字科技业务板块作为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并出资20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数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数科”),作为公司数字科技业务发展平台。报告期内,公司依托高新数科,坚持“内育”+“外并”两条腿走路:

  内部培育方面。旗下“百业先问?”产业大数据计算平台,亮相湖北省2024年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会,以旗下索元数据“百业先问”科创评价模型为基础,携手新华信用重磅发布新质生产力评价体系——“新质分”,是国内首个对企业新质生产力进行定量评价的模型,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数字经济赋能新质生产力的深刻理解和积极探索。智园科技、科讯智园相继获评省级“人工智能企业”,索元数据获评“武汉市大数据企业”;索元2.0、智园2.0以及智慧物业等系统完成功能再升级,智慧园区整体解决方案技术框架实现自研能力突破。

  外部并购方面。2024年7月,公司以增资方式参股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期更好把握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机遇,切入数字科技领域细分赛道。

  为切实发挥高新数科的并购平台作用,公司积极优化组织架构,明确高新数科“三定”方案,并通过外部调岗+外聘方式,组建起专业并购人才团队,持续跟进筛查标的,推进产业并购工作。

  环保板块以“国内一流综合性环保服务商”为战略导向,坚持稳基础、抓增量、促转型,进一步巩固“气水”两大基本盘,做优存量,开拓“固碳”增量,特别是节能降碳减污领域。同时强化战略并购与资源整合,围绕“气水固碳”产业上下游延链补链,通过优质资产并购扩大业务基本盘。

  科技园区板块立足于“深耕湖北、全国布局”,紧紧围绕“一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运营商”的目标定位,以“科技创新的引领者、产业发展的推动者”为使命定位,坚持“平台+运营+投资+生态”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大运营模式,做产业规划的践行者,专业高效的投资者,区域生态构建者。

  数字科技板块将重点聚焦数字产业方向,专注于具备实际业务应用、具备技术积累、具备创新能力和意愿、具备拓展能力、具备行业竞争壁垒的数字化科技企业,开展收并购,助力公司切入数字科技新赛道。

  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的布局之年,公司将继续秉持“回归高新”理念,积极把握新一轮国企改革发展机遇,以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引领公司转型升级新征程。

  一是聚焦重点项目全周期攻坚。围绕年度战略目标,建立“目标倒逼、节点倒排”机制,全力推进甘南藏族自治州垃圾焚烧发电、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广西河池东巴凤绿能环保发电等项目的报批报建与开工建设,加快国铭铸管EMC项目投产,为年度经营目标达成提供强力支撑。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在非电烟气治理、综合节能等领域寻求突破,着力构建“增量突破+存量提质”双轮驱动格局;二是强化战略并购与资源整合,围绕“气水固碳”,通过优质资产收并购扩大业务基本盘;三是加速重点领域创新,全力支持环保先进技术转移和应用,着力提升环保产业地位和创新能力。围绕绿色低碳产业开展“智慧脱硫”“低碳水务”“智慧双碳”等AI+以及国产替代新材料与产品的技术创新;继续深挖资源场景,寻求降温涂料、渗透汽化膜和碳材料等技术性产业落地可能。

  一是精准布局区域版图,坚持在“宏观环境好、产业基础好、产业政策好、板块市场好、经营能力好”的区域优先布局,以武汉市为核心,深耕光谷,筑牢园区根基;二是聚焦全链条产业布局,深化“产业服务商”全链条运营体系。

  以“链式平台布局”为原则,发挥链式布局的产业经验、集群发展的资源优势,协同地方政府平台,以目前已形成的覆盖生物医药产业上中下游全链条发展体端策划为切入点,通过地方区域的产业定位、开发策划、建设管理,直到招商运营;三是革新招商模式打法,以产业链招商、产学研招商、离岸飞地招商、产业发展中心、都市圈招商等方式,集中力量抓好招商引资,高效拓展合作版图;四是科研创新赋能园区。依托生物医药园区,联合专业机构,2025年内完成医疗器械、医疗消费方向科研平台的建设和试运营,为园区企业提供科研服务和孵化功能的同时,积极对接和嫁接东湖高新欧洲公司的优质企业和科研成果。

  作为东湖高新数字科技产业投资并购管理平台,2025年以投资并购、经营指标及体制机制融合为发展目标,以投资并购促进经营业绩实现为主,积极拓展渠道,通过行业研究、专业机构合作等方式,广泛挖掘优质并购标的。同时,建立精准筛选机制,结合公司战略,对潜在标的进行深度评估,确保并购项目契合公司发展需求,为公司战略扩张和产业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经营计划,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努力应对市场环境变化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1、2024年组织召开了9次董事会,同时组织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内部控制委员会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8次,年报审计沟通见面会3次。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内幕交易行为。公司已建立起权责分明、有效制衡、协调运转的治理架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司其职,公司治理状况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持续提升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实施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子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等25项新制度,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1)董事会按时合规完成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完成有编号的临时公告披露88项。

  (2)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及实际情况,修订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为投资者关系工作提供规范指引。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与投资者保持互动:参与2024年湖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组织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及时回应投资者关注问题;保持投资者热线接听及上证E互动平台问题回复的常态化运作,有效搭建投资者沟通桥梁。公司已正式发布2024年度ESG报告,持续完善信息披露体系,提升企业透明度与可持续发展形象。报告期内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通过组织投资者实地参观交流,在合规披露前提下,帮助与会中小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业务进展,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价值作出客观判断。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6,239,8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5,929,579.38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3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5年4月2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核心任务。在党的全面领导下,董事会将强化战略引领作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深度融合,完善ESG治理体系,统筹发展与安全,确保公司治理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同频共振。

  董事会将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公司治理,优化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坚持规范运作,强化风险防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时,主动把握市场机遇,推动业务创新转型,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企业力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有效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股东权益。现将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监事会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组织监事会会议,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报告期内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如下:

  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公 司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报告摘要、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关于2023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4 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 季度报告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4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拟调增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拟第二次调增 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监事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过程,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度运作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科学规范;

  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发现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全面审查了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监督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核查确认:

  3、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披露及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确认:

  监事会持续跟踪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确认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1、公司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

  2、鉴于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环境及区域规划调整等因素,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及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如继续投入将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3、公司已依法履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

  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对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及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增事项进行审阅,认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确认: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未发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025年,监事会继续秉持审慎监督、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重点推进强化决策监督机制、深化财务监督体系、优化内控与风险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维护股东权益保障等相关工作。监事会将以专业化、精细化的监督工作,促进公司治理效能持续提升,为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以深化战略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改革破题、创新赋能,提升发展质量,扎实做好2025年各项工作。

  综合考虑经济环境、市场形势、行业发展等因素,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预算,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亿元,同比增长18.80%。

  以上经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的盈利预测,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环保科技板块继续做优存量赛道,深化管理提升,同时积极谋划新赛道、新项目,打造业务新增长点,为市场提供高效、智慧、绿色的综合环保解决方案,挖掘提高盈利能力。

  一是聚焦重点项目全周期攻坚。围绕年度战略目标,建立“目标倒逼、节点倒排”机制,全力推进甘肃甘南垃圾焚烧发电、云南镇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广西河池东巴凤绿能环保发电等项目的报批报建与开工建设,加快国铭铸管EMC项目投产,为年度经营目标达成提供强力支撑。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在非电烟气治理、综合节能等领域寻求突破,着力构建“增量突破+存量提质”双轮驱动格局;二是强化战略并购与资源整合,围绕“气水固碳”,通过优质资产收并购扩大业务基本盘;三是加速重点领域创新,全力支持环保先进技术转移和应用,着力提升环保产业地位和创新能力。围绕绿色低碳产业开展“智慧脱硫”“低碳水务”“智慧双碳”等AI+以及国产替代新材料与产品的技术创新。

  2025年科技园区将持续深化“平台+运营+投资+生态”全产业链大运营模式,择优布局项目,做优园区运营商,转型产业服务商,持续提升园区产业属性。

  一是精准布局区域版图,坚持在“宏观环境好、产业基础好、产业政策好、板块市场好、经营能力好”的区域优先布局,以武汉市为核心,深耕光谷,筑牢园区根基;二是聚焦全链条产业布局,深化“产业服务商”全链条运营体系。

  以“链式平台布局”为原则,发挥链式布局的产业经验、集群发展的资源优势,协同地方政府平台,建立“产业研究-项目策划-资源导入”一体化机制,以专业化的前端策划为切入点,通过地方区域的产业定位、开发策划、建设管理,直到招商运营;三是革新招商模式打法,以产业链招商、产学研招商、离岸飞地招商、产业发展中心、都市圈招商等方式,集中力量抓好招商引资,高效拓展合作版图;四是科研创新赋能园区。依托生物医药园区,联合专业机构,2025年内完成医疗器械、医疗消费方向科研平台的建设和试运营,为园区企业提供科研服务和孵化功能的同时,积极对接和嫁接东湖高新欧洲公司的优质企业和科研成果。

  2025年公司将着力搭建数字科技板块,以投资并购、经营指标及体制机制融合为发展目标,以投资并购促进经营业绩实现,积极拓展渠道,通过行业研究、专业机构合作等方式,广泛挖掘优质并购标的。同时,建立精准筛选机制,结合公司战略,对潜在标的进行深度评估,确保并购项目契合公司发展需求,为公司战略扩张和产业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经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融资计划,该计划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年度融资计划具体如下:

  1、公司母公司拟以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亿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债券(如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债权融资计划、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可续期贷款、基金、保理、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2、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1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保理、融资租赁、基金、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3、武汉东湖高新数科投资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4、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7.5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5、甘南泰欣光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4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6、河池泰欣光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6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7、武汉东湖高新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8、武汉国健健康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9、湖南东湖信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7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10、鄂州数云创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11、武汉东湖高新集团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5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12、海口高新区国科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8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13、普洱泰欣光谷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2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在2025年年度新增授信及提款总额未突破总体融资计划的情况下,可在内部调整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2025年年度融资计划。

  为提高公司内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资金成本,将对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进行内部调拨,保证公司资金实现整体周转平衡。

  1、提请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2025年年度新增授信及提款总额未突破公司总体融资计划的情况下,可在内部调剂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2025年年度融资计划,并根据金融机构授信落实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年度融资计划范围内具体办理借款融资事宜,签署或授权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提请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对公司控制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进行内部调拨,签署或授权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将严格按年度预算进行资金管理,同时发挥内部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开源节流,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控制公司债务规模。

  经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该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如下: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1.25亿元的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为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

  根据公司2025年业务发展规划。结合本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规划,估算了一个周期(即公司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以下同),在这个周期内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1.2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75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在上述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差额补足等产生实质性担保事项,具体金额以金融机构批复的最终授信额度为准,如超过上述年度担保计划总额,应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2025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1.25亿元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母所有者权益的69.13%,担保计划明细如下: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下属子公司共计11家,其中全资子公司6家,控股子公司5家。

  武汉东湖 新技术开 发区花城 大道9号 武汉软件 新城1.1 期A8栋A 座201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 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 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 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咨询服务,水污 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 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智能水 务系统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管理服务, 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 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燃煤烟气 脱硫脱硝装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 处理装备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 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 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 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合同 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 术服务,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余热发电关 键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 电设施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 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 电组件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电动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 售,塑料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 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 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项目)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

  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 验,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城市生活垃圾 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供电业务,发电业务、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湖北省鄂 州市华容 区庙岭镇 红莲湖新 区望湖三 路东侧、 云端一路 北侧华中 数字产业 创新基地 三期5-6 号厂房7 层2号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软件开发, 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 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 能应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 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 发,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工业互联网数 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工程设计服 务,工业设计服务,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机电 产品、五金交电、电器设备、建筑装潢材料、通 讯设备、保温材料、陶瓷制品、电子产品、办公 用品、计算机硬件的销售,环保设备的维护,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发 电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资源再生 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 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 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发电业务、输电业 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水 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经营性服务;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 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 再生资源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工业用动物 油脂化学品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 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 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技术 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 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 疗服务);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湖北省武 汉市东湖 新技术开 发区高科 园三路9 号武汉光 谷精准医 疗产业基 地一期 (全部自 用)7号 楼一层 102-3号 房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区管理服务;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停车 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 流活动;创业空间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办公 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 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中国(湖 南)自由 贸易试验 区芙蓉片 区隆平高 科技园合 平路456 号信城创 智工业园 第A11栋 702号

  科技企业技术扶持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服务;高 新技术研究;高新技术服务;产业园区及配套设 施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 地产经营活动;自有厂房租赁;房屋租赁;场地 租赁;众创空间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许可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 圾经营性服务;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 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 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

  学品销售;销售代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企业总部管理;企 业管理;酒店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 程(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 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设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科技中介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 务;软件开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 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 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物业管 理;工业设计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体育场地设施 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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